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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和田市援疆项目前期费及评估费项目包二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和田市援疆项目前期费及评估费项目包二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5-03-27
招标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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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5年和田市援疆项目前期费及评估费项目包二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SZFCGZBDL-2025-017-02

项目名称:2025年和田市援疆项目前期费及评估费项目包二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5年和田市援疆项目前期费及评估费项目包二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和田市乡村振兴规划编制-针对和田市乡村振兴和示范村编制乡村振兴规划。全市总计25个村,古江巴格乡3个,玉龙喀什镇3个,阿克恰勒乡2个,肖尔巴格乡5个,伊里其乡1个,吐沙拉镇5个,吉亚乡3个,拉斯奎镇3个。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完善和田市25个村庄乡村振兴规划(2025年)的编制工作,有效推进2025年25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本标项为预留部分采购项目,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联合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须提供法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投标的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出具的2025年1、2、3三个月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时间少于三个月的公司可不提供);
(4)******银行出具的2025年1、2、3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5)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2024年12月、2025年1月、2月三个月的完税证明(需含增值税、印花税、教育附加税等税种),如完税证明中无法完整体现出2024年12月、2025年1月、2月三个月的完税情况,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无无欠税证明及完税凭证的,须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2024年、2025年依法免税收的证明材料,社保代扣不作为完税依据);
(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设计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 ”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现场查询为准,其他网站查询不作为依据);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0)本标项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8日2025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 (******/)或下载“新疆政务通 ”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
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委员会

地 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南路8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中润世纪广场2栋9层9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海妮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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