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2025******街道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
(项目名称)监理/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街道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农村局关于成都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实施方案的批复、成农办〔2025〕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农村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农办〔2025〕1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地点:******街道利安社区、龙檀社区、牌坊村、白马社区、双星村、雷音村。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3万亩,具体建设内容为:1.田块整治工程:田型调型7184亩。2.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地力培肥7184亩。3.灌溉与排水工程:整治 (新建)渠道177.89公里,新建机井11口。4.田间道路工程:改造(新建)田间道路 59.27公里。其中:施工一标段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包含设计图纸范围内敖平镇紫音泉村、友谊村、星河村、鹤泉村、凤泉村、兴平村、红岩子社区、漓沅村、石龙山村1.田块整治工程:田型调型1194亩;2.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地力培肥1194亩;3.灌溉与排水工程:整治(新建)渠道93.89公里;4.田间道路工程:改造(新建)田间道路32.40公里;施工二标段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包含设计图纸范围内1.田块整治工程:田型调型2985亩。2.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地力培肥2985亩。3.灌溉与排水工程:整治(新建)渠道45.80公里,新建机井11口。4.田间道路工程:改造(新建)田间道路14.47公里;施工三标段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包含设计图纸范围内1.田块整治工程:田型调型3005亩。2.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地力培肥3005亩。3.灌溉与排水工程:整治(新建)渠道38.20公里。4.田间道路工程:改造(新建)田间道路12.40公里。
2.4 监理服务期限:建设工程的前期准备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且缺陷责任期满、监理资料按相关规范归档、配合完成本项目结算审计为止;
2.5 招标范围:本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全部内容的监理;
2.6 总投资额:建设项目总投资(一二三标段合计):15000万元。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招标为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10000万元的水利工程类施工监理业绩或土地整理施工监理业绩或高标准农田施工监理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执业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1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5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不见面开标)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13日09时30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不见面开标)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服务中心(网址:******、******)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邮 编:611900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邮 编:611900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2025年4月10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